继1月15日,南宁地市成功出让五象新区190亩大地块后,23日南宁青秀区再推一幅10亩文体娱乐用地。据住朋网编辑现场发回的报道,位于青秀区铜鼓岭路西面的GC2013-121地块被99号竞买人广西一米阳光艺术坊投资有限公司以单价326万元/亩,总价3272.1484万元收入囊中,楼面地价为782.4元/平方米(按容积率2.5来算,此数据仅供参考)。**中该地块将要建设1000平方米的艺术创作中心,近2000平方米的美术馆展厅,6个知名艺术家创作工作室等。
据广西一米阳光艺术坊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地块将要启动的项目名暂定为东盟艺术馆,作为对东盟文化艺术交流的主要平台。未来项目1/3将建设为公益展览区,2/3根据后期情况或出租转让。整体项目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广西文联主席谢麟在现场接受住朋网编辑采访时表示:文化产业的推广除了政府投资,还需要社会合作。该项目主要用作与东盟各国的艺术交流展示,打造国际化文化艺术交流平台,配合李宁体育馆等区域文体配套提高区域的艺术氛围,未来或能吸引知名设计公司或动漫公司等相关文化产业链进驻,同时也能提升一米阳光的企业文化形象,方便公司的未来的合作发展。
文化是世界经济的**一桶金,在南宁,企业承载了与东盟文化交流的责任,通过企业投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对企业本身也是有潜在的巨大经济效益的我们要打造一座具有文化气息和当地民族特色的地标性建筑,由于建筑面积和高度限制,规模不可能无限制放大,在文联的严格要求下,主要在外立面设计上多下文章。
99号竞买人广西一米阳光艺术坊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文联主席谢麟在现场接受住朋网采访
土地出让签约仪式
竞买人与土地出让人握手
GC2013-121地块基本情况
GC2013-121地块位于青秀区铜鼓岭路西面,宗地号:450103005007GB00054;实际出让面积6691.51平方米(折合10.037亩);土地批准用途:文体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文体娱乐用地50年。容积率>1.5且≤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40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127)的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5100平方米,包括艺术创作中心1000平方米;一楼美术馆主展厅一个,建筑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副展厅一个,建筑面积约为500平方米;知名艺术家创作工作室6个,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公共艺术教育培训室2个,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艺术图书资料室,建筑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行政管理用房、艺术品仓库等),建筑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竞得人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文联”)的要求建设此部分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后须无偿提供其中1000平方米艺术创作中心的物业产权给自治区文联,剩余不少于4100平方米的物业产权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和销售。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2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50万元。
GC2013-121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