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市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保护建设工作比较严峻,计划至2020年底,全市将建设92个自然保护小区、3个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15个湿地公园、4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8个湿地生态旅游示范区。这是记者从4月1日在马山县召开的2015年南宁市自然保护工作现场会获悉的。会上,相关部门学习交流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建设的成功经验。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小宏参加会议。
自然保护区和湿地面积均偏低
南宁市野生生物资源十分丰富,列入**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35种,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107种;**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32种,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59种。这些物种,有些在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里得到保护,但大部分因数量少、分布零星没有得到保护。
据悉,我市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非常重视,目前有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1个,即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4个,分别为广西龙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广西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弄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市级1个,即南宁市那兰鹭鸟自然保护区。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5.17万公顷,全市仅有横县西津一处**湿地公园,面积1.8万公顷。但是自然保护区和湿地面积均低于广西及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的保护建设非常重要。
至2020年底共建92个自然保护小区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2月12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实施《自然保护小区**》《湿地保护**》。这两个**是全区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保护的**本市级**,为我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保护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按照《自然保护小区**》《湿地保护**》,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设92个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25677.5公顷;还将建成3个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15个湿地公园、4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8个湿地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市将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15万公顷,湿地保护率预计达40%。这92个自然保护小区要分别在我市六县和西乡塘区、江南区和兴宁区等三个城区实施。同时,我市将加快推进已批复建设的横县西津**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湿地公园建设条件的地方申报**湿地公园,做好总体**等前期准备工作,至2020年争取再成功申报**湿地公园1至2处。
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稳步推进
目前,马山县已率先完成了29个自然保护小区的调查、**、报批和初步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隆安县也正在推进屏山乡文化村黑叶猴自然保护小区,得到了当地村民的支持。经自治区林业厅、南宁市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共同努力,横县西津于2013年1月30日被**林业局批准为**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单位,目前已完成部分网箱清理和路面建设工作,并获得了500万元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另外,南宁市区内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市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管理,着力探索新机制,化解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矛盾,对人工用材林面积较大、社区矛盾突出的保护区,适时启动保护区范围调整和自然保护区人工林生态改造试点等长效措施。强化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督查,确保自然保护工作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