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挂牌出让5幅地块,分别来自高新区、青秀区。值得一提的是,高新区三幅地块紧邻在一起,且临近湿地公园及相思湖公园,周边将拟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上午10:00,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大厅热闹非凡,高新区三幅地块的出让,吸引了万科、融创、金科、绿地、碧桂园等8家国内房产大鳄汇聚一堂飚价抢地。在高新区三幅地块的竞拍过程中,*精彩的要数金科与万科你争我夺的拉锯战。
竞拍现场
当日,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总价77271.72万元(约7.73亿)、77334.3771万元(约7.73亿)拿下高新区新村大道东侧、可利大道北侧的GC2016-091地块和GC2016-092地块。南宁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总价88415.4999万元(约8.84亿)拿下高新区新村大道东侧、可利大道北侧的GC2016-093地块。另外,凤岭北路以北GC2016-098地块、青秀区长虹路延长线的GC2016-099地块则分别由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拿下。
*终结果
据了解,当日高新区新村大道东侧、可利大道北侧的GC2016-091地块一登场,即引来10号竞买人绿地与16号竞买人荣和的争抢。让人注意的是,在两家竞买人一开始不温不和的缓慢加价过程中,竞价逐渐变得热闹起来,28号竞买人万科、22号竞买人碧桂园、77号竞买人联发、18号竞买人金科相继加入竞价。经过97轮的竞价后,GC2016-091地块起始价从*初的529万元/亩,突破至1005万元/亩。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价过程中,**仅剩28号竞买人万科和18号竞买人金科相互“掐架”,*终由18号竞买人金科以4313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成交,夺得**首拍地块。
接着,同样位于新村大道东侧、可利大道北侧的GC2016-092地块开始竞价,66号竞买人荣和率先加入应价,56号竞买人万科、58号竞买人金科、60号竞买人绿地紧随其后。与上个地块不同的是,该地块在进行到第20轮的加价时,进入了白热化阶段,60号竞买人绿地和58号竞买人金科快速加价,双方僵持不下。
其中,58号竞买人金科霸气十足,一路闯关,始终不放弃任何一次加价机会。继与60号竞买人绿地激战后,58号竞买人金科与56号竞买人万科再次陷入你争我夺的局面,在第97轮加价中,58号竞买人金科的加价让地块高达1002万元/亩。*终,经过133轮的博弈,耗时近45**,由58号竞买人金科摘得GC2016-092地块。
高新区**一副GC2016-093地块,出让起始价526万元/亩,每轮加价20万元/亩,竞买人同时也可自行调价。土拍刚开始,33号竞买人联发首先报价,直跳800万元/亩。而后,86号竞买人万科与99号竞买人金科再次正面交锋,在第12轮加价时,86号竞买人万科直接喊价1000万元/亩。**,经过28轮竞价,由86号竞买人万科以4096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拿下GC2016-093地块。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结束高新区三幅地块的竞拍后,凤岭北路以北GC2016-098地块、青秀区长虹路延长线的GC2016-099地块直接揭牌。其中,GC2016-098地块由8号竞买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拿下,GC2016-099地块由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拿下。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让人关注的是,金科集团,成立于1998年5月,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以酒店、现代农业、基建、物业管理等为辅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排名“中国房地产500强”前20强。此前曾多次参与土地拍卖,但都遗憾而归。数日前,融创将其拿下的南宁安吉南项目与金科联合开发,这也将是金科在南宁的**个项目。此次,金科在高新区一举拿下两宗地块,标志着其二度进军城西。而万科此次拿下GC2016-093地块,标志着万科继在青秀区、五象新区后打造项目后,**涉足城西,让人甚是期待。
南宁市2016年第七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2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8时至2016年11月25日10时。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七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条件
GC2016-098地块位于凤岭北路以北,宗地号450103000000GB00048,宗地面积30669.09平方米(折合46.004亩)。主要**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20%,客运站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45%-55%,商业为5%以下,其余为商务。西侧塔楼限高100米,东侧塔楼高度限高150米;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商务设施)、街巷用地(交通枢纽)、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50年、街巷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 年;在地块北侧**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其中广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绿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该项目用地采用上盖开发的模式,底部需满足公共交通设施的使用需求。其他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31)的规定执行。
(二)出让面积
本次出让的是该宗地商务金融(商务设施)、批发零售(商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面积如下:450103000000GB00048宗地拍挂出让面积为30669.09㎡的55%。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建筑面积占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的55%,即建筑面积为67472㎡。
该宗地商务金融、批发零售部分用地出让起始价楼面单价为人民币162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0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该宗地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部分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地块成交之日,竞得人须当场与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的客运站部分(含配套设施)委托建设协议书》。
五、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3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8时00分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2016年第七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设计要求
GC2016-099地块位于青秀区长虹路延长线, 总用地面积387371.08平方米(折合581.06亩)由两宗地组成,其中:
地块一:450103450003GB00063宗地实际出让面积106817.08平方米(折合160.226亩),土地批准用途:仓储、商务金融、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仓储用地5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1.3且≤3.18,建筑密度>40%且≤55%,绿地率>10%且≤20%,建筑限高:仓储用地≤30米,其他≤100米,用途比例:商务金融用地≤34.13%、批发零售用地≤11.15%、其余为仓储用地。
地块二:450103450003GB00062宗地实际出让面积280554平方米(折合420.831亩),土地批准用途: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3且≤1.55,建筑密度>40%且≤45%,绿地率>10%且≤20%,建筑限高:仓储用地≤30米。
上述两宗地须一并开发建设,建设要求按南宁市**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22)的规定。
450103450003GB00063宗地出让为起始价为27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8900万元;
450103450003GB00062宗地出让为起始价为3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3100万元。
二、上述两个宗地作为一个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个地块分别进行有效报价,按两个地块总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青秀区政府签订《物流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并按要求开发建设。
三、本期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 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3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8时00分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